济宁对首次小微企业创业人员一次性奖补1.5万元
(任城台 王如光)《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》近日出台,规定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、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,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.5万元。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,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、按月支付报酬的小微企业,按照每个岗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。(《济宁新闻联播》)
(任城台 王如光)《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》近日出台,规定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、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,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.5万元。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,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、按月支付报酬的小微企业,按照每个岗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。(《济宁新闻联播》)
济宁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一、凡本站中注明“来源:济宁新闻网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,版权均属济宁新闻网所有,转载时必须注明“来源:济宁新闻网”,并附上原文链接。
二、凡来源非济宁新闻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(作品)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,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。
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,联系邮箱:452584743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