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宁市直468名参保职工享医保二次报销

2016-05-26 08:11:13 济宁新闻网

近日,济宁市社保局确定对2015年度市直部分参保人员医疗费给予二次报销。这次二次报销共惠及468名参保人员,报销总金额达480.92万元。值得注意的是,6月31日前,相关单位或个人需将社保卡或建设银行存折(卡)账号报济宁社会保险事业局职工医疗保险科,报销后费用将直接汇至账户内。

赵某是济宁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,因患恶性肿瘤多次住院和门诊治疗,2015年因病治疗的医药费达49.65万元,按照济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办法,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救助共为其报销了25万元医药费,赵某个人负担医疗费用24.65万元。依照这次二次报销的标准,医疗保险基金又为其报销了10万元,最终赵某承担的医药费为14.65万元。

据市社保局职工医疗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报销范围和标准上,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,2015年度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累计金额超过2014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60%(31095元)以上的部分,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60%。报销金额不足100元的,医疗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,最高支付上限为10万元。参加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,经2015年度市直职工医疗费二次报销后,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累计金额超过2014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60%(31095元)以上的部分,在职职工、退休职工分别按70%、80%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。报销金额不足100元的医疗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,最高支付上线为10万元。

此外,这次二次报销共涉及市直参保人员468人,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是434人、公务员医疗保险二次补助的参保人员是34人。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,有关单位或个人需于6月31日前,持本人身份证,将社保卡或建设银行存折(卡)账号报济宁社会保险事业局职工医疗保险科。

济宁本地新闻

济宁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
一、凡本站中注明“来源:济宁新闻网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,版权均属济宁新闻网所有,转载时必须注明“来源:济宁新闻网”,并附上原文链接。

二、凡来源非济宁新闻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(作品)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,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。

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,联系邮箱:452584743@qq.com

takefot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