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乡大蒜品牌价值48.79亿元 全国第15山东第4

2016-05-19 10:53:25 济宁新闻网

在今年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评价发布的2015年“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年度排行榜”中,“金乡大蒜”以48.79亿元的价值居全国第15位、山东省第4位。

作为“中国大蒜之乡”,金乡县常年保持在70万亩左右,年产大蒜约80万吨,种植技术日臻完善,生产标准被列为国家标准,成为山东省唯一的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(大蒜)标准化生产基地;贮藏能力200万吨,加工企业发展到700多家,研制开发出蒜油、蒜粉、蒜素等精深加工产品40余种,被命名为国家级农副产品加工示范基地。大蒜及大蒜制品出口占全国同类产品出口总量的70%以上,产品出口到16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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