拖延认领,解救被拐儿童意义何在?

2017-01-13 03:43:32 济宁新闻网

社论

2013年,陕西渭南市富平县曝出的“产科医生贩卖婴儿”特大案,曾经轰动一时。当主犯张淑侠被判处死缓时,人们相信正义已经全面实现。但没有想到,整整3年之后,2016年国庆节前,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才贴出一纸公告,让民众认领3年前追回的21名被拐幼童。

至于拖延认领被拐孩子的理由,当地一位干部的说法是:“害怕当地出丑的心态在作怪,当地政府想等到风波平息了,才让孩子们找爸爸妈妈。”

“怕出丑”!的确,富平贩婴案是一件让人震惊的“丑闻”,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张淑侠,本是白衣天使,却做起了人贩子,通过编造孩子得了梅毒等理由,让父母放弃孩子,让拐卖得逞,被拐卖婴儿多达7人。

但是,如此严重的丑闻,也只是个别犯罪分子的责任,直接责任并不在政府。当地政府部门拖延认领儿童,长达3年,却生生背起了“黑锅”。

还有比让被拐的孩子尽早回到父母怀抱更重要的事情吗?如果被解救的儿童不能尽早回到父母身边,那么,这种“解救”还有意义吗?为什么要让孩子与父母分离3年,作为“平息风波”的代价?这是极不人道的。

当地政府为“遮丑”,结果出了更大的丑。“富平贩婴案”中,张淑侠最终被法院认定拐卖婴儿7人,但在3年之后的“认领公告”中,孩子却变成了21人;而据“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”,这21人均为“富平贩婴案”的被解救儿童。那么,张淑侠到底拐卖了多少孩子?判决有没有“漏罪”?“漏罪”是否足以让其从死缓升级到死刑?如果还有另外的拐卖人,那么他们有没有接受判决?当地政府不能没有交代。

柳宗元写过一篇寓言叫《传》,一种小虫子遇到什么东西,都要背在自己身上,结果“背愈重,虽困剧不止也”。面对公共案件,政府也当以此为戒。怕见光,怕被围观,怕被监督,政府对真相藏着掖着,把本是犯罪分子的责任,都背到了自己身上,引来了“炮火”。政府不能背起人贩子的黑锅。

济宁时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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