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山寨”社团为何屡禁不绝
朱永杰 时评作者
民政部曝光的首批203家“山寨”社团名单,涉及医疗、教育、能源、房地产等诸多行业。专家认为,“‘山寨’社团之所以能够通过发展会员、发牌照、搞评选等获取巨额利益,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信息不对称。因而,需要强化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,让社会公众能够更加便捷地查询社会组织的真伪。”(3月26日《新华每日电讯》)
这203家被通报的社团中,九成以上具有“国字头”头衔。其中,名称中含有“中国”的社团169家、含有“中华”的社团18家,另有冠以“全国”之名的社团1家,累计占比逾92 .61%。纵观各类“山寨”社团,三类造假方式比较常见,一是“改头换面”类,在国内原本有正规的社团的情况下,故意使用近似的名称;二是“无中生有”类,部分社团,在协会命名时叠加使用“中华”“国际”“世界”等,创造了一些看似“高大上”但实则未在境内登记的社团;三是“同名仿冒”类,在命名时直接使用了与在民政部登记的合法社团同样的名称。
无一例外,大量“山寨”社团就是“为了捞钱敛财、唯利是图”。“山寨”社团敛财手段多种多样,主要有发展会员、成立分会收取会费,发牌照、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,搞行业培训收费等,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。
这还只是首批203家,那第二批、第三批呢?这些“山寨”社团都没有在民政部合法登记,所以才叫“山寨”。
“山寨”社团之所以“通过发展会员、发牌照、搞评选等获取巨额利益”,一定是有合法登记的真社团“通过发展会员、发牌照、搞评选等获取巨额利益”,这就是“山寨”社团捞钱敛财、唯利是图的原罪之所在。“山寨”社团在京城随便租个地方,挂上牌子,刻个公章,开个网站,生意就来了。
所以,专家之言说什么“信息不对称”,只要强化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,让社会公众便捷地查询社会组织的真伪,就能让“山寨”社团偃旗息鼓之类,这种判断属于避重就轻。关键不在真伪,而在于一些真社团并没有洁身自好,也在非法牟利。
也有专家说,倘若一个“山寨”社团能够牟利5000万元,却可能只面临5 0万元或5 0 0万元的处罚,这种处罚显然起不到有效的警示作用。意思是说,必须严管严罚,提升违规违法成本,让“山寨”社团不敢碰“红线”。这固然不错,但是如果真社团依然牟利不止,那么单靠猫鼠游戏来消灭“山寨”社团,这肯定又是一厢情愿,既不斩草也不除根。
所以,规范社团组织,核心问题就一个,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,坚持非营利性质,让全社会都知道这一点。谁违反就坚决处理,该法办法办,该注销注销,毫不手软斩草除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