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咸猪手说不 香港如何应对“性骚扰”?

2017-01-11 03:47:20 济宁新闻网

饱受舆论关注的内地互联网高管“飞机性骚扰事件”日前迎来最终结果,警方对性骚扰者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“性骚扰”一直是个比较敏感社会问题,在香港这个文化多元的地区,对“性骚扰”问题有哪些应对之道?

法律定义宽泛 严防死角

在香港,“性骚扰”是被作为性别平等问题来对待的,早在1995年,香港就制定了《性别歧视条例》,规管包括“性骚扰”在内的各种性别歧视问题。用《性别歧视条例》处理性骚扰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一个难题:尽管女性受到“性骚扰”的比例远远超过男性,但男性同样也应当受到保护。

在香港的法律中,“性骚扰”被定义为任何具有冒犯性、侮辱性以及威吓性而不受欢迎并涉及性的行为或要求。这意味着,无论是主动的肢体行为或者身体接触、涉及性的言论、笑话,还是使人反感或者涉及色情的资料,如海报、卡通片,涉及性的信件、电邮和电话,都有可能构成“性骚扰”。

“性骚扰”是更多时候是以比较隐蔽的形式出现的,比如在办公场所中,除你之外的所有同事都在讨论色情话题,你不想听又无法“脱身”。香港法律特别强调,这种“敌意的环境”也属于“性骚扰”。

香港法律对“性骚扰”的定义比较宽泛,不拘泥于具体的形式,几乎囊括了所有可能涉嫌性骚扰的行为,更有利于保护性骚扰受害者的利益。

成立法定机构调查 公司设救济机制

在香港,有个机构叫“平等机会委员会”,是香港特区政府辖下的法定机构,于1996年(即国际妇女年活动完结后)成立,专门负责香港的反歧视工作,其中就包括接受有关“性骚扰”的投诉、进行调查和调解,或者提供法律援助等,同时致力于在全社会营造两性平等的氛围,推动社会各界对性骚扰的认识。

在香港,假如你受到“性骚扰”,可以采取如下行动:即时表明立场,告诉你信任的人,保留书面记录,做出正式投诉、向平等机会委员会申请调查、调解和法律协助。

职场一直是“性骚扰”的重灾区,在香港,大多数公司都会事先制定防止“性骚扰”的规章制度和纠纷的处理办法,有的还设置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,处理本公司内部关于性骚扰的投诉;作为事后的救济机制,有的公司还建立了非诉讼的性骚扰解决机制,发生了“性骚扰”事件后,及时予以纠正和制止。(孙楠 综合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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